本月起,电价计费调整丨汕头,早上好(图1)

11月起,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正式进入“非夏季标准”。根据《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价〔2012〕135号),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,电价实行分档递增。考虑到广东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,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,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,每年的5月-10月执行夏季标准,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。